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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营造家政业人才发展良好环境,推动家政产业更好服务民生促进就业的提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491号(社会管理类31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06日

人社提字〔2020〕4号

您提出的关于营造家政业人才发展良好环境,推动家政产业更好服务民生促进就业的提案收悉,现就涉及我部职能的内容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激励政策”

近年来,我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就业优先战略,落实和完善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特别是今年以来,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稳就业和保居民就业工作,出台了包括家政服务业在内的一系列促就业稳就业政策措施,为优化就业创业环境、促进家政服务等各类企业发展和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等各类劳动者就业提供了有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均可按规定享受相应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国家积极推进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号)对于员工制家政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有明确要求:员工制家政企业应依法与招用的家政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月足额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家政服务人员不符合签订劳动合同情形的,员工制家政企业应与其签订服务协议,家政服务人员可作为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自愿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指导和督促地方加强政策落实,强化就业服务,支持和引导高校毕业生特别是专业对口毕业生到家政服务领域就业创业,指导和督促员工制家政企业按照法律及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提高家政服务员的参保率,切实保障家政服务员社会保险权益。

二、关于“推进多方共建”中的购买公益性岗位享受“三支一扶”优惠政策

自2006年以来,在中央组织部、教育部、财政部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部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每年选派一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扶贫等领域服务,服务期为两年。项目实施以来,累计选派39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相当一部分人员期满后继续留在基层工作,充实了基层人才队伍,取得了较好成效。部分地区在社区公益性岗位上安排了家政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工作,但关于在社区公益性岗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三支一扶”同等就业优惠政策的建议,涉及中央组织部、教育部、财政部等多个部门,下一步,我们将在实际工作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政策的研究制定,推动家政专业高校毕业生享受更多的就业优惠政策和就业创业服务。

三、关于“加强规范管理”

一是依托公共信息平台,公示从业人员取得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是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方式。2009年,我部建立了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随着职业资格改革深化,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建立完善,我部相继建立了国家技能人才评价信息服务平台、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等信息平台,同时在“技能中国”微信公众号中提供证书查询服务。以上信息平台覆盖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所有实施部门(单位)发放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以及经人社部门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发放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目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通过以上信息平台直接核验家政服务领域内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相关信息,辨别证书真伪。下一步,我们将在做好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的前提下,探索依托公共信息平台,公示包括家政服务在内的从业人员取得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

二是在家政从业人员中加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推广工作。2018年,我部印发了《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48号),依托企业等用人单位和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2019年8月,我部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提出健全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建立健全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2019年12月,我部面向社会正式发布首批11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第三方评价机构及其拟开展职业(工种)范围,其中有4家机构涉及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组织遴选更多优质的企业和第三方评价机构,指导开展家政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评价,推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家政从业人员中推广,促进家政行业人力资源按照市场配置充分流动。

四、关于“提升培养质量”中的鼓励技工院校开设家政服务相关专业

我部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中设置了家政服务专业,明确培养目标、职业能力、专业主要教学内容、对应或相关职业(工种)等,鼓励技工院校规范开设家政服务专业。截至目前,全国共有26所技工院校开设家政服务专业,在校生3535人。下一步,我们将鼓励技工院校结合当地家政服务相关技能人才需求,积极开设家政服务专业,做好招生工作,培养高素质人才。

五、关于“实施职业培训”

一是推进多方共建。我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开展2019-2020年家政培训提升行动的通知》(发改办社会〔2019〕769号),提出推动形成以政府培训为基础、企业培训和实训基地培训为主体、院校培训为支撑的家政人才培训体系,提高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素质,吸引更多劳动者从事养老等家政服务行业。二是创新培训内容。加强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通用素质和求职能力等综合性培训,将职业道德、从业规范等内容贯穿培训全过程。三是实施“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鼓励支持包括家政从业人员在内的广大劳动者积极参加线上培训;积极推动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企业和社会培训机构开发线上培训课程,开放线上培训资源,与线上培训平台合作开展线上培训。下一步,我们将组织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拟出台《关于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大规模开展康养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其劳动素质和职业技能,提升其就业创业能力。

六、关于“营造良好氛围”中的加大表彰家政服务业力度

我部历来高度重视包括家政服务业人才在内的服务业从业人员表彰奖励工作,在各级各类表彰中注重向基层一线倾斜。目前,在中央层面,设有全国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青年文明号、中国青年创业奖、中国家庭服务业协会先进会员企业及先进个人表彰等多个奖项;地方也普遍设有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优秀服务业企业促进就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创新创业人才奖、技术能手等奖项,旨在肯定服务业从业人员的作用和贡献,为培育、奖励、激励服务业从业人员,助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制度保障,在全社会起到了很好的引领示范作用。下一步,我们还将围绕创新创业促进就业和加强服务业人才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在有关奖项设置及完善上,注重向包括家政业先进人物在内的各类服务业人才倾斜,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不断完善对服务业人才的表彰奖励机制。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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